鄭有忠在80年前創辦私人管絃樂團,經常受邀演出甚至環島巡演,在南臺灣逐漸打響名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成立公營交響樂團,他邀集團員徵選,超過半數成為國家樂團第一批成員。五、六○年代,他提著小提琴一周數回往返屏東和高雄、台南之間,啟蒙、培育日後許多樂壇好手和教育者,對南臺灣音樂發展貢獻良多。
鄭有忠生於1906年,家族是從中國大陸三遷定居於屏東市海豐的望族。18歲時和鄉里同好籌組「海豐吹奏樂團」,不過地方型的音樂組織並不能滿足他,日後樂團幾次易名,團員也擴及屏東其他地區甚至外縣市,1935年定名為「有忠管絃樂團」。
鄭有忠在供奉先祖的三進四合院旁興建洋樓,日本時代與二戰後,這棟洋樓成為樂團練習場所。如今人去樓空,老舊樓舍也年久失修,荒草遮掩昔日風華。攝影/陳品君
成立「海豐吹奏樂團」的那年,鄭有忠也接管因病早逝的父親鄭清春留下的家產。承襲地主身分的他,無後顧之憂投入音樂世界。
二○年代西方音樂在臺發展除了經由教會傳播,另一則是日本政府推動新式教育,音樂成為學科一環。不過當時沒有音樂專門學校,西洋音樂是間接由日本傳入,因此西樂資訊在臺並不普及,當時鄭有忠與許多團員都是自學。三○年代報紙曾針對全臺社會領導人士調查興趣,「音樂」在屏東地區排名第四(第一是「讀書」)。不過鄭有忠組樂團並非玩票性質,為了增進音樂學識和技術,兩度赴日精進琴藝和作曲,拜小提琴家小野安娜以及作曲家菅原明朗、須賀田磯太郎為師,期間也結識專長聲樂的第二任妻子張罔邀。
1934年吾等フイルハ-モニア管絃樂團時期合影。照片左起藍漏蔭、李旺樹、林氏好、鄭有忠、李清舟;右起蕭磬波、陳文博、曾金量(大提琴手)、魏誠(持長號者)。翻攝/陳品君
兩次赴日間因家業問題返臺,鄭有忠不間斷音樂活動。1935年2月從南到北巡迴演出,其中6場次不僅獲得泰平唱片公司贊助,也與〈月夜愁〉原唱林氏好合作。這次巡迴公演,音樂工作者富田嘉明和李志傳等評論給予「勝於台北放送局管絃樂」的肯定,但也指出成員不足導致管絃樂團中樂器比例失衡,無法充分掌握樂曲。
赴日幾年雖不是學成歸國,但鄭有忠過往帶團經驗和作曲能力成為樂團資源匱乏的及時雨,上級因此提拔他為一等軍樂佐,並擔任管絃樂團第一小提琴首席。翻攝/陳品君
但好景不常,由於戰後社會動盪,原本蓄勢待發的省交也連受波及,面臨經費短缺的窘境,甚至得調高票價填補收支。在入不敷出以及背井離鄉的情況下,幾位團員動了返鄉念頭,而鄭有忠更是早先一步辭去工作回到屏東。
1947年1月,鄭有忠回到海豐後馬不停蹄重整樂團。由於原先團員大多還在臺北,因此鄭有忠重新招募成員。此時加入者多是愛好音樂,不見得有音樂底子。四、五○年代音樂環境不如現今音樂才藝班滿街林立,加上1968年以前南臺灣學校教育沒有設立音樂專科,師資及教學資源十分匱乏。過去鄭有忠在二度赴日期間,一來為求更好師資,二來因地主身分不愁生計,因此放棄文憑師從校外音樂家,率性任真卻也讓他不具正規音樂教師資格。1949年政府推行社會教育,准許民間開辦補習教育。在前述背景下,鄭有忠決然創辦音樂研究班培育鋼琴、小提琴、聲樂人才,也藉此補充樂手。
四○年代晚期,學校教育陸續設立音樂專門科系,也有學生為準備報考而師從鄭有忠,這段時間,他時常因為教學往返屏東和高雄、臺南之間。臺灣音樂史研究者陳義雄認為,出身高雄的音樂人陳主稅、陳文山、張傳芳都曾求教鄭有忠,日後也繼承師業,鄭有忠是早年高雄地區音樂教育的奠基者之一。
1949年對樂團經營也是經濟轉捩點。國民政府遷臺提出土地改革,鄭家地租收入比例從70%至80%銳減為37.5%,加上土地放領政策,樂團財源大不如前。雖光復後有售票演出,但當時有娛樂稅徵收,一場活動下來往往入不敷出。由於政府的文化補助政策自六○年代才開始,因此創團以來的支出絕大多數是鄭有忠自掏腰包。不過環境的變化並沒有減低鄭有忠對樂團的投入,直到六○年代樂團暫停運作前,他仍堅持每年至少有一場公開演出。
六○年代中期,鄭有忠開設「八仙唱片公司」,錄製由妻子張罔邀演唱日本時代的流行歌曲。翻攝/陳品君
1966年,這年60大壽的鄭有忠在屏東仙宮戲院率領樂團第60場演出後,長達14年未有公開活動,只持續音樂教學。次年他為推廣音樂開設唱片工廠,但銷售不如預期匆匆收場。1980年有忠管絃樂團在高雄中山堂舉行第61次公開演出,這也是樂團最後一場公開演奏,兩年後,76歲的鄭有忠因糖尿病畫下人生的休止符。
從二○年到到八○年代,歷經政權更迭、匱乏環境,鄭有忠投入音樂不留餘力近一甲子時間,也對南臺灣西洋音樂的普及累積深厚的根基。
以下「鄭有忠事記及有忠管絃樂團發展」時間軸,您可以手指滑動,或是透過滑鼠、鍵盤移動內容。對於以上兩篇報導有任何問題,請留言或來信 cultureintw@gmail.com聯繫。
■受訪名單(依內文出現時序排列)
蕭珍記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蕭永忠
有忠管絃樂團成員黃石頭兒子、屏東太陽爵士樂團團長黃振國
樂團成員蕭磬波孫女、蕭珍記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會董事蕭景文
〈鄭有忠與其樂團之研究-以1920至1960年代為主〉作者洪梅芳
鄭有忠堂弟、海豐三山國王廟管理委員會主委鄭龍雄
前屏東縣文化中心主任蔡東源
■資料提供
影像資料:鄭國勢、洪梅芳、陳美玲、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諮詢:蔡金茂、葉慶元、洪梅芳、鄭國憲
■協力
攝影:陳宏逸
校稿:劉秋雪
報導形成資訊揭露》 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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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修訂紀錄
2015.08.10
經讀者指正,「......國民政府遷臺提出土地改革,鄭家地租收入比例從70%至80%銳減為3.55%......」修訂為「......國民政府遷臺提出土地改革,鄭家地租收入比例從70%至80%銳減為37.5%......」。至於「小提琴教母」李淑德是否曾受教於鄭有忠,還需多方資料參照,因此先移除原內容「曾經指點『小提琴教母』李淑德的鄭有忠」,疏漏之處還請讀者見諒。
2015.08.30
原文「同時他認為這樣的人物只在地方很可惜,而基金會也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申請『屏東音樂發展』的研究案,也為明年開幕的屏東縣演藝廳累積能量」,因受訪者表示此一研究案申請結果仍未定數,因此原文內容暫且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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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音樂夢/70年前,一支屏東私人樂團半數成員進入國家交響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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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音樂夢/屏東崇蘭昌黎殿 看見與聽見80年前樂團故事
Hi 你好,
回覆刪除我是文章內莊壽臣的孫子, 很想了解, 這些內容您是如何訪談而得, 而這些文件照片又是從何而來。
有機會再向您請教!
您好:
回覆刪除很開心能收到您的留言。
這篇文章是我自主專題報導之一。一開始(2015年7月)是知道蕭珍記文化藝術基金會舉辦「吾等再現音樂會」(http://cultureintaiwan.blogspot.com/2015/08/70.html),我藉著這個活動爬梳鄭有忠和其樂團的歷史,後續也很幸運能在報導中記錄到您祖父的名字而有此次信件往返的緣分。
透過「吾等再現音樂會」活動,我也有採訪到吾等フイルハ-モニア成員黃石頭兒子和成員蕭磬波孫女。2017年聽說還有辦過「吾等再現音樂會」,只是去年就沒聽說有這項活動了。
報導中歷史資料的部分,參考自洪梅芳(2006),〈鄭有忠與其樂團之研究-以1920至1960年代為主〉;陳美玲(1997),《鄭有忠的音樂世界》。
若您方便,也很期待能獲知更多您祖父的故事。
敬祝平安順心
記者陳品君敬啟